发布时间:2018-12-20 13:59:46 文章分类:拆迁资讯 作者:拆迁公告 阅读:40074
根据目前已梳理出的2018年~2019年旧屋区改╱造项目清单,马尾区2018年-2019年两年旧改计划项目共有上下德一二期、朏头片、龙门村、君竹北片、快安村一二期、罗建村和上岐村棚户区改造9个旧改项目,总占地1628亩、旧房屋面积167.57万平方米,涉及9735户。
其中,于2018年启动的有朏头片、上下德棚户区改造(一、二期)涉及80.3万平方米,4450户,预计明年3月进场征◆收,2021年9月回迁安置。其余项目为2019年3月实施征收,罗建、上岐村棚户区改造涉及17.17万平方米,1285户;快安、龙门村棚户区改造↘规划征收65.8万平方米,3670户,君竹北片棚户区改造涉及4.2万平方米,330户。回迁安置时间均为2022年6月。
2017年,马尾区基本完成征收闽亭片棚户区改造项目、104国道亭江段沿江廊道旧卐屋区改造、福马路(快安段)沿线拓宽等6个∮项目的征迁交地工作。目前这些项▲目签约率已达98.4%。今年,马尾区包括船政文化南麓地块、快洲片、沿山1-7弄片二期等5个旧屋区改造项目已进入扫尾阶段。项目共涉◤迁20户,已签约12户,完▃成率达到60%,其中魁岐片棚户区改造(快洲片)任务计划8户,目前已全部签约。
实施细则规定,由市房管局委托五家有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々,按照年度征迁项目计划清单,合理〖划分片区,统一评估不同片区被征收房屋综合区位补偿价』和安置型商○品房销售均价,每年评定一次。
货币补偿定价机制改进后,征收住宅房屋不再实行不超过区位补偿价30%的货币奖励标准。
被征收人购买安置型商品房∑的,按区位补偿价+被征收房屋∏不同结构建安综合单价结合成新率对◇接购买,可购买不超过上靠标准房型面积的安置型商品房,被征收房屋为全新框架结构一等房屋等面积部分不计差↓价。
其余按被︼征收房屋不同结构建安综合单价结合成新率计算差价;上靠标准房型部分的面积按照对应安置型商品房销售均价计价。
对于住宅类用户,购买安置型商品房的,给予∩不超过差价款50%的优惠奖励,同时,安置型商※品房与原住宅确权建筑面积及公摊补偿面积相等部分或购买异地安置型商品▲房等面积部分(含公摊补偿面◢积)给予不计层次系数的奖励。
今后不再实行住宅房屋按区位补偿价20%给予搬迁奖励和降低两个地段等级安置■给予区位补偿价10%的异地安置奖励。
对于↓营业性店面,不再实行用补偿款购买住宅安ζ置房的补偿方式,改为实行产权调①换(含异地安置)或者货币补ㄨ偿。因城市规划原因无→法实行产权调换的,实行货币补偿。
细则施行之前已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或已发布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项目,按原规定执◥行。
1、 可以稳定心理预期。通过加※大住宅用地供应,推出共有产权住房,加快筹集社※会租赁住房,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采取综合控价等措施维护◇房价稳定。
2、新政↙策创新货币化安置方式。对接使用国开行信贷资金,鼓励推行货币补偿安置方式,推进房屋征迁进程。
3、推行安置↓型商品房政策。作为加大货币化安置的∑配套措施,确保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后可以购买合适住房安」置。
4、强化货币化安置导向机制。明确被征收人使用货币补偿款购买商品房安置,可以∩优先办理网签备案手续,且不受商品房限购政策◣规定影响。
5、完善了购房服务保障措施。建立安置型商品房购房平台,加强被征收人后期购房选房服务工作,确保购房选房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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